学会所属工作委员会、分会、专家委员会、会员单位,各省(区)市电子学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经学会九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每年开展“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及十佳”评选活动。在每年举办的中国电子信息技术年会上对获评人员进行表彰。
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主要评选在电子信息领域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从事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人才培养或成果转化,并在第一线工作的我国电子信息科技工作者。通过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奋发有为,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
荣获“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将入选“中国电子学会人才资源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中国科协“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候选人推荐;优先获得“光华工程奖”、“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及“两院院士候选人”等推荐。凡热心学会工作且有推动学会活动开展能力和积极性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经本人同意,将优先推荐到中国电子学会工作委员会、分会、专家委员会中任职。
2015年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中国电子学会会员,在电子信息领域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从事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人才培养或成果转化,并在第一线工作的我国电子信息科技工作者。
二、 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一)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并模范遵守科学道德,热心并积极参加中国电子学会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在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5.在国防科技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
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工作成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广泛,在电子信息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三、 推荐途径
1. 中国电子学会所属工作委员会、分会、专家委员会(以下统称分支机构),学会会员单位,各省(区)市电子学会;
2.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学会常务理事3人联名推荐。
四、 名额限制
“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每年表彰人数不超过100名,其中, 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0%。同时,从中评选出“十佳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其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不少于2名。
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不超过2名;学会会员单位、省(区)市电子学会可推荐1名;院士、学会常务理事限1次推荐权。
五、 报送材料及要求:
采取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在线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纸质材料
《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原件1份。《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2)10份,其中原件1份,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要填写工作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简要事迹语言表述要严谨、准确,涉及数字的要准确到个位数。推荐材料不涉及保密内容。
十佳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人选还需提交2张反映工作情景的单人照(分辨率为300dpi,大小1M以上)。
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在线报送
请推荐单位(推荐人)联系学会科技评价与成果转化中心获取推荐账号,通过学会网站(etst.cie-info.org.cn)下载“申报客户端”,安装后登录,填写被推荐人个人信息,上传pdf格式《中国电子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材料。在线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上午10:00至2015年3月6日24:00。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蓥 陈思羽 曹玉红
电 话:(010)68283460 68285100
传 真:(010)68283461
电子邮箱:etst@cie-info.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普惠南里13号楼(100036)
中国电子学会
2015年1月15日
来源 http://www.cie-info.org.cn/index/tztg/2015116/1421379410075_1.html